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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與私的那條線在哪裡?公平和公義是不同的兩件事。這些道理我們都懂,但真要事臨當頭,又有幾個能把持得住,分得清楚?洪蘭教授語重心長的一篇文章,真說到骨子裡去了!平凡人如斯,政治人物更甚...

 

洪蘭  遠見雜誌第280期2009.10

吃午飯時,電視播出知名商人帶著妻子逛街血拚的新聞,大家一陣錯愕,立刻群情激憤地
發表看法。
有人憤憤不平地說:「這種人不收押,我稅繳的不甘願!」有人大罵法律不公平,單親媽
媽欠了1萬2000元的罰金,連年夜飯都不能吃,被抓去關,要念國中的兒子出來賣餅賺錢把
母親贖回來。但是欠3億元的生意人卻可以吃大餐、買鑽戒、開名車;也有人開玩笑說關不
關其實是看各人的本事,只要有錢,就可以聘請名律師,鑽法律漏洞,逍遙在外。


     
我想起以前上法律系的課時,老師說:「我們都說世法平等,其實這是障眼法,世法是
不可能平等的。比如說:河水深四尺,這是法度,對所有人都一樣的。但是假如你身高超
過四尺,渡河就無礙,水淹不到你;如果身材沒有四尺高,這時就要看你游泳的功夫了,
有人安全過關,有人溺斃。它還是法,但是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,端看你的本事如何。」

     
記得當時聽了氣憤不已,如果連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律都是這樣,還念什麼法律
系?出了社會後,經歷多了,才瞭解老師說這些話的無奈。


     
理想與事實常不符,只要牽涉到人,就做不到公平,因為人有私心。

     
清代紀曉嵐,因私忘公遭貶謫
     
紀曉嵐是清朝的名臣,照說他應該是高風亮節,為後世楷模,但是他會被貶到伊犁去就
是因為因私忘公。他的親家是鹽官,被御史參一本,乾隆要查。

     
紀曉嵐因為任職軍機處,行走上書房,先知道了這件事,便寄了一信警告他的親家,信
中只有一把鹽、幾片茶葉。雖然沒有字,但是一看就知道「查鹽」,對方馬上就填補了虧
空。

     
這事被乾隆知道後,把他貶到伊犁去充軍。紀曉嵐當然知道不該通風報信,但是想到女
兒在他家做媳婦就還是循私了。


     
曾經有個縣官在衙門貼了大字「不要錢、不要官、不要妾」,結果有人在後面用小字添
上「不要錢——嫌少、不要官——嫌小、不要妾——嫌老」。


     
現在教孩子最困難的就是舉不出好的例子來做他的楷模,因為媒體報導的大都是負面新
聞。

     
有人說,中國人喜歡圓融,事緩則圓,只要有關係,就是有關係也沒關係,如果沒有關
係,就算沒關係也變得有關係,這是不正確的。

     
我們要告訴孩子雖然行事可以變通,但是心中的尺不可變,做人還是要非廉泉不飲,非
梧桐不棲,賊祿一定不可養親。

     
生命到最後,面對的是自己的良心,不是法律。做一個讀書人最起碼要知所進退,有所
為,有所不為。

     
這次劉院長瀟灑下台,沒有一句怨言,正是中國人說的「得意時勿太快意,失意時勿太
快口」。我們終於看到了一個教孩子的好榜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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